广州一员工因参加公司年会,混喝洋酒和白酒后死亡,责任该由谁承担?
这名男子是一家汽车修理厂的员工,1月30日晚上,汽修厂举行年会,请喝酒聚餐
他喝了不少洋酒,最后还喝了20多瓶江小白当晚便发生意外
喝酒量力而行就好,不要逞强,现在就是他喝酒的时候又没有人劝酒,自己能喝多少应该心里清楚吧,喝这么多,到底是不是因为喝酒而发生了意外还不清楚!
现在马上就要过年了,年关将近,肯定会有很多的同学聚会,老乡聚会,在喝酒的时候量力而行,不要喝多,最后喝多了,难受的只能是自己,还有喝酒不要开车!
这个喝酒致死***主责应该是自己,其次是劝酒者,最后是公司!
国际卫生组织一组数据表明:在中国每年有11万人死于酒精中毒,每年有273万人因喝酒致残。这个数据和恐怖的。
致死各有责任
第一:当事人应该承担主要责任。因为饮酒人,多数是逞強,不克制饮起来把自生命置之度外,出事就怪这怪那,把赔钱放第一位,不怪逞強的饮酒人,但总得一句在酒席没有人会把酒倒入你口里,自己多少度量自己应该知道。因此自己是第一责任人。
其二是劝酒者,酒桌上有很多没良心的人,仗着自己酒量好,就开始言语攻击别人,逼酒量不好的人喝酒,非要把人喝趴下了,他自己还好好的就很自豪,这种人一定要连带责任,不然还会害人。
第三是公司,公司组织年会,虽然是喜庆的事情,但玩乐归玩乐,过犹不及。所以应该多过度的事情进行劝阻,公司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喝酒有害健康,可能威胁生命!
喝酒的危害非常多。最大的威海市影响肝脏,造成肝功能障碍,肝细胞死亡,最终影响肝脏正常代谢,造成酒精肝和肝硬化。调查研究显示,每日喝白酒80-150g,连续5年就对肝脏造成巨大损伤,连续20年,50%的人会有肝硬化!
喝酒有害健康,很多人喝酒之后会错误估计自己的能力,还会做一些违法犯罪行为,比如酒驾、寻衅滋事等等,最终造成不挽回的悲剧。因此切记,能不喝就别喝
一、导语:莫趁匹夫之勇,最后害人害己
一汽修厂举行年会,陈女士丈夫喝洋酒以及20多瓶江小白(白酒)后死亡。现就死亡原因和死亡赔偿问题,陈女士和汽修老板之间产生巨大分歧。江小白喝了20多瓶。一瓶二两。20瓶四斤,一瓶一两,二十多瓶都两斤多了吧。况且现在的小酒一般都是二两以上。所以比较肯定的是。至少喝了四斤多酒。而且还有洋酒。
一个人喝四斤白酒笔者相信肯定是醉了,而且从酒量上来看,如果陈女士丈夫真的喝醉了,相信即使别人想灌酒,那么他也没办法喝下去,显然那会功夫因为公司年会,加上大家酒兴上来,陈女士丈夫自己也喝了不少酒。对此陈女士丈夫作为成年人,在明知喝酒过多可能发生意外的情况下,应当对自身死亡后果承担一定的责任。
二、汽修厂应当承担部分责任
通过新闻可以知道车女士丈夫喝醉后,被人扶回宿舍后并无人照顾,进而发生了酒后意外,作为年终聚会的举办方其应当在员工喝醉酒之后尽到照看的义务,但是显然汽修厂并没有尽到相应给的照顾义务,而陈女士丈夫作为成年人其应当知晓喝酒过多的后果的情况下,依然过量饮酒应当承担主要的责任,当然同桌上劝酒之人如果有证据证明确实有此种情况发生的,也应当对该案件的后果承担一定的责任。
三、煮酒论英雄不如喝茶谈天下
年底了,同学同事公司聚会时,大家为了开心,总会喝酒助兴,但是且莫趁匹夫之勇,明明不能喝还自己非要嘚瑟,结果只能是害人害己,适量饮酒即可,而且正如那句话所说:“万众红尘一杯酒,千秋大业一壶茶”,与其煮酒论英雄,不如喝茶谈天下。
对此如果聚会时有人劝酒,你会怎么做呢?
都是成年人了,连自己能喝多少都不知道吗?虽说人死为大,但也不能借此讹诈。
临近新年,一年一度的公司年会聚餐开始在大大小小的各类宾馆、酒店、饭馆举行。虽说现在大部分人都是文明饮酒,但也不排除有个别劝酒行为。
***回顾:
1月31日,广东广州。一汽修厂举行年会,陈女士的丈夫在喝了一些洋酒以及20多瓶小瓶白酒后死亡。目前,陈女士和汽修厂老板因为赔偿问题产生了分歧。
看图说话:
由于信息有限,我们只是得知陈女士的丈夫确实是在汽修厂举行的年会上喝了酒。并且他当时喝的酒确实不少,先是喝了一些洋酒,然后又喝了20瓶江小白,这些加一起粗算下也在5斤左右。这种喝法确实惊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