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一高校15岁大一新生因斗殴死亡,6名涉案学生已被拘,这事你怎么看?
又是一起命案,凶手和受害者都是未满18周岁的在校学生。
刚刚看到这则新闻,除了震惊和惋惜,还有一个疑惑,15岁?大学生?如果不出意料应该是所谓的“3+2大专院校”。
实事求是地讲,这样的五年制大专一般都存在这样那样的问题。学校管理和师资力量和普通高校还是有一定差距的。
家有家风,校有校风,在一定程度上是有道理的。
这类学校生源质量也明显低于普通高校,这些通过职高上大专的学生,其实还处在青春期,叛逆和宜冲动是他们的特征之一。
首先,田某在大家就寝后,凌晨到其他寝室踹门而入的行为已经有错在先,可见其平日素质。
其次,在行为受阻后,田某竟然是第一时间返回寝室纠集同学去教训别人。这也导致了姚某的死亡。
这样的行为真的很难和学生联系在一起。
肇事者是湖南龙山人湾塘人。跟本人是同属一个县人,对,本人就是湖南龙山县人,对本县人的脾性比较了解。湖南龙山县地处湖南西北角,相交于重庆市,湖北恩施州三省,市的交界点,是一个老少边穷的少数民族的聚居地。那里的人素质低,品行差,匪气重,打架斗殴的恶行成为人们的一种生活习惯一致存在着。全县50万人口中至少有40万人都曾有过打架的经历,每年都有至少上千人打架至死人的***发生,无论老幼,无论病残都好这一口,民间有"三天不***手痒"的口头禅一直深深地扎根于很多年轻人的内心深处。
本人因为从小身体虚弱,没有打架的身体条件,于是就顺理成章地成为了挨打的一批人的系列。所以自从就在被打中成长,上小学时,被同学打,上中学时,既被同学打,又被老师打,曾经有一次因为没出早操被老师一个耳光把我的牙齿打掉了两颗,还有一次不知什么原因被班主任单独叫到办公室,不分青红皂白就是一顿暴打,打伤了身体还不敢乱说,自已偷偷去买药治伤。
被同学打的次数可多了,细数下来不下一百次,甚至最严重的一次是胸排骨骨折,导致后遗症至今还存在着。这种挨打的悲惨命运直到我离开了湖南龙山去外地上学后才结束。出来十多年了再也不想回到那个可怕湖南龙山县去了。那里给我留下了太多的可怕的阴影。
12月5日校园悲剧的发生距新学期开学仅三个月,距2018年春节不足三个月。在这样的时间节点上,湖南高校15岁大一新生凌晨被殴打致死在宿舍里。一群未成年人打死一个未成年人,校园暴力发生在新生宿舍实在让人费解,和痛心。
首先,凌晨时分脚踹他人寝室房门实属不当。
即使校园生活比较活跃,学生习惯晚睡,但是超过半夜12点大部分学生都已躺下准备休息。无论什么理由这时候田某涛凌晨找同学不分青红皂白,不分白天黑夜的脚踹他人宿舍都不妥当。
宿舍是集体居住场合,从法律角度上看,比照租房规定看,自宿舍学生入住开始,原则上该宿舍的使用权属于宿舍成员享有,非经宿舍同学允许,任何他人不得随意进出或者打扰。除去法律规定,半夜三更正式学生休息睡觉时间,不半夜扰人清梦是做人的基本礼貌,不能理解为什么田某涛可以如此肆无忌惮的踹他人宿舍门,还那么理直气壮的再回去进行“二次”殴打行为!
其次,田某涛等人行为涉嫌故意伤害(致人死亡)
虽然都是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但是田某涛等5人的殴打行为直接导致姚某重伤,然后不治而亡。这显然已经构成了故意伤害致死死罪。
《刑罚》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或者***。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也就是说故意伤害致他人死亡的最低刑期是十年以上***。尽管未满18周岁人犯罪不会判处***,但是十年以上的刑罚对于十五六岁的学生来说太沉重,几乎等于断送了自己的大好前程。而且属于聚众殴打,毁掉的至少是六个学生,六个学生就是六个家庭的悲剧。父母欢心雀跃送孩子去读书的时候绝对没想到得到的却是或死或拘的后果。
再次,民事角度看学校未尽到宿舍管理职责。
学生半夜在宿舍闹事,而且是两次争执,动静不可能很小,而且他们的宿舍分别在2楼、3楼,按道理距离宿管办公室不会太远,但是最终学校知情赶到的时候姚某已经被打的奄奄一息了,小编疑惑的是学校相关责任人员是根本没在意这样的殴打行为,还是觉得学生们争执无所谓随便打?
才入学三个月的学生,连校园都还没摸清弄熟悉,如果学校管理够严格,他们敢放肆的随便踹他人宿舍,随便半夜把人拖下床往死里殴打?都是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原则上还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学校负有监督管理的职责,但是来着这样迟,反应这么慢,实在让人怀疑学校宿舍的管理制度。某种程度上看,学校本身有时可能就是校园暴力的直接助长因素。因为监管的不到位,不尽心,学生越发肆无忌惮,反正不死人学校不管!因此学校对这起惨案的发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最后,冲动是魔鬼,退一步海阔天空!
生命很脆弱,老爸老妈送我们上学的目的不是希望看到我们或死或拘,他们的满腔希望被我一时的冲动击个粉碎。仅为了几句争吵,仅因为一时气愤,硬是将一个生命活活打死,至于么?是有多大仇多大怨,倘若大家都退一步,拯救的是六个家庭,和一个生命。
冲动是魔鬼,冲动背后的惩罚太沉重,如果大家都能学学法律,都想想犯罪、侵权后的后果会不会就不那么冲动?请珍惜生命,珍爱生命!
学习、了解一点法律知识,在生活中很有必要,“轩逸箐风铃”和你一起学习法律、使用法律。如果你有需要,欢迎关注和私信。
1、从悲伤到愤怒,只需要一句无知言论!
作为民办高职的一名普通教师,今天我看到了一条令人悲伤的新闻:
“湖南一高校15岁大一新生因斗殴死亡,警方已拘6名涉案学生。”
近来,校园暴力看到多了,麻木如我也只能唏嘘,感叹着年轻人不懂得珍惜生命,又酿造了几个家庭的无尽伤痛。
然而,我的伤感很快变成了气愤,几乎歇斯底里地愤怒!
因为所谓的网络言论自由,有人嘲笑道:“技校就技校还大一新生”。
不止如此,还有人大言不惭地说到:我是支持他们斗殴的,反正现在有未成年保***,犯罪成本低,打死,打伤也是赔个几万块的事!
有理有据,实话实说,用理性的视角看世界,这里是大实话问答时间!
现在,校园暴力***屡禁不止。个人认为其关键因素在于:学生档案不完善,对于一个学生的评判几乎任何参考价值!
看完这个新闻首先是为姚同学感到惋惜,本来是因为同寝室的田某与外寝室的姜某的矛盾,却因为多说一句话引火上身,遭到殴打,不幸死亡。
我们都知道校园暴力***涉及到父母的教育与引导,学校的管理,以及社会的影响等等因素,但是这些都是客观存在,我们也改变不了。所以,还是要谈一下该怎么解决!
1、健全学生整体素质档案
我们都知道,现在学生的档案一般也没有什么东西在里面。往往就是一些就很简单的学历证明,很多人上了10年学,档案也就一个牛皮纸就装完了。对于学生的整体素质评价基本没有任何参考依据。
只要是学生到了一个新学校,那就是新人。
然而,现实是有很多“问题学生”也进去了,但是学校却不能对于这部分问题学生做好预防工作,往往是某些恶***件发生了才发觉事态的严重性。
但是,生活没有后悔药,我们不能等校园暴力发生了再去解决,而是应该在萌芽期就扼杀掉这些坏习惯,或者针对性地做好预防工作!